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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窗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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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窗行业标准原文


建筑用纱门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纱门窗术语和定义、分类和规格、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用纱门窗,工业建筑也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T 4357 碳素弹簧钢丝

GB/T 4668 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GB/T 4669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4745 纺织织物  表面抗湿性测定  沾水试验

GB/T 5237.1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T 5237.2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GB/T 5237.3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T 5237.4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GB/T 5237.5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

GB/T 5823 建筑门窗术语

GB/T842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814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GB/T 19977 纺织品  拒油性  抗碳氢化合物试验

JG/T 212 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

JC/T 173 玻璃纤维防虫网布

QB/T 3883 窗纱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terms and definitions

GB/T5823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卷轴纱门窗 roller window and door screen

依靠螺旋扭转弹簧扭力(或其它外力)带动纱网轴旋转使纱网收卷的纱门窗

3.2

折叠纱门窗 plisse window and door screen

通过折叠纱网的收放实现启闭的纱门窗。

3.3

定形纱门窗扇 fixed sidehung and horizontal sliding screen sash

纱网固定在封闭框架上的纱扇,指固定、平开和推拉纱扇。

3.4

纱盒  cassette

用于收藏纱网的型材盒体。

3.5

拉杆  sliding bar

用于联接纱网的型材杆件。

3.6

轨道  guide rail

用于拉杆与纱网导向的型材。

4 分类和规格

4.1 分类和代号

4.1.1 按纱网启闭形式与代号见表1

表1 分类与代号

开启形式

卷轴

折叠

定形

代号

J

Z

D

4.1.2 按可见框架用型材材质分类与代号见表3

表2  材质与代号

材质

铝合金

塑料

其它

代号

L

S

Q

4.2 规格

纱门窗的规格由框架宽度和高度组成。

4.3 标记方法和示例

4.3.1 标记方法

产品标记方法由可见框架用型材材质、开启形式、规格组成

4.3.2 示例

铝合金卷轴纱窗,框架宽度700mm,高度1500mm

L-J-SC-070150

5 材料

5.1 型材

5.1.1 纱门窗用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T5237.1~GB/T5237.5的要求,其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0㎜。

5.1.2 纱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应符合GB/T8814的要求,老化时间不应小于6000h,不检测抗冲击性能。

5.1.3 卷轴纱窗、折叠纱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2㎜,卷轴纱门、折叠纱门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5㎜。纱窗扇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2㎜,纱门扇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5㎜

5.2 纱网

5.2.1 卷轴纱门窗用纱网应符合JC/T173的要求。

5.2.2 折叠纱门窗用纱网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5.2.3 纱门窗扇用纱网应符合QB/T3883的要求。

5.3 弹簧

5.3.1 弹簧材料应符合GB/T4357的规定。

5.3.2 纱门窗用弹簧钢丝的直径不应小于1.0㎜。

5.3.3 弹簧钢丝表面覆盖层的耐腐蚀性能应满足JG/T212的要求。

5.4 金属配件

纱门窗用金属配件表面覆盖层的耐腐蚀性能应满足JG/T212的要求。

5.5 其他常用材料

其他常用材料参见附录B

6 要求

6.1 外观质量

纱窗、纱门角部连接应牢固,连接处无毛刺,纱网应安装牢固、平整。纱门窗不应有明显的色差、划伤、裂纹、凹凸不平等缺陷。

6.2 装配、安装质量

6.2.1 纱门窗扇

6.2.1.1 纱门窗扇安装后应启闭灵活,安装可靠。

6.2.1.2 纱门窗扇对角线尺寸之差不应大于3.0㎜。

6.2.1.3 纱门窗扇关闭时,应严密,纱门窗扇与门窗的配合间隙不应大于1.0㎜。如在材料和结构上不能保证时,应采用硅化密封毛条,确保贴合严密。

6.2.2 卷轴纱门窗装配、安装质量

6.2.2.1 纱网启闭应顺畅,无卡滞,并能全部收回纱盒内。

6.2.2.2 纱门窗安装后,纱门窗两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3.0mm。

6.2.2.3 纱门窗安装后,相邻构件装配间隙不应大于1.0mm。

6.2.2.4 纱门窗安装后,在启闭全行程中,纱门窗拉杆面两端与两轨道的间隙之和不应大于3.0mm。

6.2.3 折叠纱门窗装配质量

6.2.3.1 纱网启闭应顺畅,无卡滞,并能全部收回纱盒内。

6.2.3.2 纱门窗安装后,纱门窗两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3.0mm。

6.2.3.3 纱门窗安装后,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应不大于1.0mm。

6.2.3.4 纱门窗安装后,在关闭状态下,纱网与两轨道单面间隙不应大于3.0mm。

6.3 性能

6.3.1 反复启闭性能

纱门窗反复启闭10000次,应保持启闭功能正常,机械结构、框架和配件无破损。

6.3.2 耐久性能

纱门窗在连续关闭4000h后,纱门窗仍能启闭灵活。

6.3.3 抗风性能

纱门窗安装后,在受到正面8m/s风速作用后,允许纱网有变形,纱网不应脱离框架,仍能正常收回纱盒。风力等级与风速参见附录C

7 试验方法

7.1 试样存放和试验环境

试验前纱门窗试件应在182的条件下存放16h以上,并在该条件下进行测试。

7.2 试样规格

纱门规格为090210,纱窗规格为060150

7.3 外观质量

在自然散射光线下,距试样400mm~500mm目测。

7.4 装配、安装质量

7.4.1 纱门窗扇

7.4.1.1 目测和手动纱门窗扇装配的灵活和可靠性。

7.4.1.2 用精度为1㎜的量具测量纱门窗扇对角线之差。

7.4.1.3 用塞尺检测纱门窗扇与门窗的配合间隙。

7.4.2 卷轴纱门窗

7.4.2.1 目测和手动门窗纱的启闭灵活性。

7.4.2.2 用卷尺检测纱门窗两对角线之差。

7.4.2.3 用塞尺检测相邻构件装配间隙。

7.4.2.4 用塞尺检测纱门窗拉杆面两端与两轨道间隙之和。

7.4.3 折叠纱门窗

7.4.3.1 目测和手动门窗纱的启闭灵活性。

7.4.3.2 用卷尺检测纱门窗两对角线之差。

7.4.3.3 用塞尺检测相邻构件装配间隙。

7.4.3.4 用塞尺检测纱网与两轨道单面间隙。

7.5 性能

7.5.1 反复启闭性能

将纱门窗安装在固定框架上,按每分钟启闭4次进行检测,累计启闭次数,试验可间断进行,但间隔时间不应大于24h

7.5.2 耐久性能

将试样安装在试验框架上,连续关闭4000h后,检测纱门窗的启闭是否灵活。

7.5.3 抗风性能

7.5.3.1 将纱门窗牢固安装于竖直放置的试验框架上,完全关闭纱门窗,用调速风机正对纱网距离2m位置施加风力,在纱网中间位置固定风速仪。

7.5.3.2 试验时,逐渐加大风力至8m/s,保持2min。观察纱网变形情况,纱网是否脱离框架,能否正常收回纱盒内。

8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1 出厂检验

应在型式检验合格后的有效期内进行出厂检验。

8.1.1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的规定。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出厂。

3 出厂检验项目

项目

纱门窗扇

卷轴纱门窗

折叠纱门窗

要求

试验方法、工具

外观质量

6.1

7.3

定形纱门窗扇启闭性

6.2.1.1

7.4.1.1

定形纱门窗扇对角线之差

6.2.1.2

7.4.1.2

定形纱门窗扇与门窗的配合间隙

6.2.1.3

7.4.1.3

纱网启闭性能

6.2.2.1

6.2.3.1

7.4.2.1

7.4.3.1

卷轴、折叠纱门窗对角线之差

6.2.2.2

6.2.3.2

7.4.2.2

7.4.3.2

相邻构件装配间隙

6.2.2.3

6.2.3.3

7.4.2.3

7.4.3.3

拉杆两端与两轨道间隙之和

6.2.2.4

7.4.2.4

纱网与两轨道单面间隙

6.2.3.4

7.4.3.4

8.1.2 产品出厂前,抽样方法应按每一批次、同一品种分别随机抽取5%且不得少于三樘。

8.1.3 产品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应根据表3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当其中某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如该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若全部检测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8.1.4 纱门窗的性能应符合订货合同中的要求,且不应低于本标准规定的最低值。

8.2 型式检验

8.2.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三年检测一次;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2.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4。

4 型式检验项目

项目

纱门窗()

卷轴纱门窗

折叠纱门窗

要求

试验方法、工具

外观质量

6.1

7.3

定形纱门窗扇启闭性

6.2.1.1

7.4.1.1

定形纱门窗扇对角线之差

6.2.1.2

7.4.1.2

定形纱门窗扇与门窗的配合间隙

6.2.1.3

7.4.1.3

纱网启闭性能

6.2.2.1

6.2.3.1

7.4.2.1

7.4.3.1

纱门窗对角线之差

6.2.2.2

6.2.3.2

7.4.2.2

7.4.3.2

相邻构件装配间隙

6.2.2.3

6.2.3.3

7.4.2.3

7.4.3.3

拉杆两端与两轨道间隙之和

6.2.2.4

7.4.2.4

纱网与两轨道单面间隙

6.2.3.4

7.4.3.4

反复启闭性能

6.3.1

7.5.1

耐久性能

6.3.2

7.5.2

抗风性能

6.3.3

7.5.3

8.2.3 批量生产时,抽样方法为每三年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三樘进行型式检验。

8.2.4 判定规则应根据表4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当其中某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如该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若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产品外包装应注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商与商标。

b)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

c) 标准代号。

d) 生产日期或批号。

e)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防潮”、“小心轻放”、“防压”等字样或图标。

9.1.2 产品包装时,包装袋内应装有装箱单,包装袋内应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9.2 包装

9.2.1 产品包装时,包装箱内应装有装箱单、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9.2.2 应有防止零件相互碰撞和窜动的措施。

9.3 运输

9.3.1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抛、摔等。

9.3.2 运输工具应有防雨、防滑措施,保持清洁无污染。

9.4 贮存

9.4.1 产品应放置在平整、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酸、碱和其他腐蚀性物质接触,不得露天存放。

9.4.2 产品严禁与地面直接接触,底部垫高大于100mm。

9.4.3 产品储存的环境温度不应大于50

9.4.4 产品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m。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折叠纱门窗用纱网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A.1 聚酯纱网

A.1.1 理化性能

A.1.1.1 经纬密度

经纬密度应符合表A.1的规定,其它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商定,但偏差不应超过±1.0/25㎜。

表A.1 物理性能

规格

经纬密度

单位面积质量

g/

拉伸断裂强力

N/25

织物稳定性

N/50

经向

纬向

经向

纬向

经向

纬向

18×16P

18±1

16±1

≥75

230

210

140

98

16×18P

16±1

18±1

≥75

230

210

140

98

18×18P

18±1

18±1

≥75

230

210

140

98

20×20P

20±1

20±1

≥75

230

210

140

98

A.1.1.2 单位面积质量

单位面积质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

A.1.1.3 拉伸断裂强力

拉伸断裂强力应符合表A.1的规定。

A.1.1.4 织物稳定性

织物稳定性应符合表A.1的规定。

A.1.1.5 色牢度

色牢度不应小于4级。

A.1.1.6 甲醛含量

甲醛含量不应大于75mg/kg

A.1.1.7 表面抗湿性

沾水级别不应小于3级。

A.1.1.8 拒油性

拒油不应小于6级。

A.1.1.9 耐盐碱

浸泡48h后拉伸断裂强力无异常。

A.1.2 外观质量

外观疵点和质量要求应符合JC/T173的要求。

A.2 聚丙烯纱网

A.2.1 理化性能

A.2.1.1 经纬密度

经纬密度应符合表A.2的规定,其它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商定,但偏差不应超过±0.5/25㎜。

表A.1 物理性能

规格

经纬密度

/25

单位面积质量

g/

拉伸断裂强力

N/25

织物稳定性

N/50

经向

纬向

经向

纬向

经向

纬向

18×16P

18±0.5

16±0.5

40

330

350

26

24

16×18P

16±0.5

18±0.5

40

330

350

26

24

18×18P

18±0.5

18±0.5

40

330

350

26

24

20×20P

20±0.5

20±0.5

40

330

350

26

24

A.2.1.2 单位面积质量

单位面积质量应符合表A.2的规定。

A.2.1.3 拉伸断裂强力

拉伸断裂强力应符合表A.2的规定

A.2.1.4 织物稳定性

织物稳定性应符合表A.2的规定。

A.2.1.5 色牢度

色牢度不应小于4级。

A.2.1.6 甲醛含量

甲醛含量不应大于75mg/kg

A.2.1.7 耐盐碱

浸泡48h后拉伸断裂强力无异常。

A.2.2 外观质量

外观疵点和质量要求应符合JC/T173的要求。

A.2.3 检测方法

A.2.3.1 经纬密度

按GB/T46685规定的方法检测。

A.2.3.2 单位面积质量

按GB/T4669规定的方法检测。

A.2.3.3 拉伸断裂强力

按GB/T3923.1规定的方法检测。

A.2.3.4 织物稳定性

按JC/T173规定的方法检测。

A.2.3.5 色牢度

按GB/T8427-1998规定的方法检测。

A.2.3.6 甲醛含量

按GB/T2912.1规定的方法检测。

A.2.3.7 表面抗湿性

按GB/T 4745规定的方法检测。

A.2.3.8 拒油性

按GB/T 19977规定的方法检测。

A.2.3.9 耐盐碱

经0.1%NaCl溶液中浸泡48h:测定断裂强力(N/5cm),并与浸泡前断裂强力(N/5cm)比较。

经0.1%NaOH溶液中浸泡48h:测定断裂强力(N/5cm),并与浸泡前断裂强力(N/5cm)比较。

A.2.3.10 外观质量

目测和用钢板尺检验。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常用材料标准

B.1 紧固件

GB 845  十字槽盘头自钻螺钉

GB 846  十字槽沉头自钻螺钉

GB 847  十字槽半沉头自钻螺钉

GB/T 3098.4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

GB/T 15856.1 十字槽盘头自钻自攻螺钉

GB/T 15856.2  十字槽沉头自钻自攻螺钉

B.2 密封材料

JC/T 635  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

JG/T 187  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风力等级与风速

C.1 风力等级与风速

风力等级与风速见表C.1

表C.1 风力等级与风速

风力等级

1

2

3

4

5

6

7

8

风速(m/s

0.3-1.5

1.6-3.3

3.4-5.4

5.5-7.9

8.0-10.7

10.8-13.8

13.9-17.1

17.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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